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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日期:
0980212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提問內容:
一、近來屢遭市民陳情本市建築物及街道牆壁遭油漆塗鴉,為考量市容觀瞻及市民感受,於98年2月10日林副市長建元召開主持「研商市容查報之全民監督獎勵辦法」會議結論,由本局取得建築物所有人同意者,代為清除,以改善本市市容 二、因本市塗鴉範圍遍及各處、面積大小及顏色不同、塗鴉面性質不同,清除使用之方法、工具、原料各異,依據政府採購法細則第13條「….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規劃分配預算額度分別交由本局各區清潔隊因不同清除特性,辦理分別採購工具、原料等,當否?惠請釋示。
提問日期:
0980211
提問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提問內容:
一、如投標時允許法人與自然人共同投標時(本案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其投標書之報價是否含應營業稅?(因自然人投標者,不含營業稅) 二、另,有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倘於評審結果(採序位法)二家序位總和相同,後續係以報價低者優先議價?抑或按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1辦理?
提問日期:
0980206
提問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提問內容:
請問採購標準作業程序內附錄B.16「廠商資料調查表」什麼時候、或者多少金額以上需要使用?依據的相關規定為何…方便我有所依循,感謝!!
提問日期:
0980204
提問機關: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提問內容:
想請教有關建築工程係採「契約總價結算」,然於竣工後,辦理結算時,發現部分結算數量不足或超過契約數量,問題如下: 一、依本府契約規定,需辦理變更,但要變更的項目是「契約數量」嗎? 那變更後的數量是結算(實際施作)數量?還是… 二、工程款之給付,要如何計算? 謝謝喔 ^^
提問日期:
0980204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提問內容:
本大隊於97年度以公開評選辦理資訊系統建置案(約600萬元),目前已順利辦結,98年度系統升級預算亦有計入97年原案之後續擴充(約350萬元),擬以採購法22條7款辦理限制性招標,惟現有1筆該系統研究經費(約130萬元/未計入後續擴充,但研究結果需回饋至本系統以供運用),可否敘明規格及規範併案(以採購法22條4款)由該承商委託學術單位辦理?
提問日期:
0980203
提問機關:
臺北市立內湖托兒所
提問內容:
本所即將裝設一台油煙處理機(水洗式抽油煙機),請問廠商資格可以設定哪一個行業類別
提問日期:
0980203
提問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提問內容:
一、適用最有利標執行疑義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總評分法)第1項第2款,「價格不納入評選,綜合考量廠商之總評分及價格,以整體表現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決議為有利標」,當發生二家廠商總評分及報價均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如何處理?(按同辦法第14條相關規定似無可供參照,因為第14條規定,依第12條第1款、第3款…,沒有包括第2款)。同問題,如以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序位法)第1項第2款,似有同樣問題發生? 二、準用最有利標(訂有底價)執行疑義? 同上問題,如採準用最有利標時(序位法或總評分法),發生二家廠商總評分(或序位總和)及報價均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如何處理?
提問日期:
0980202
提問機關: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提問內容:
(本案轉貼自科務信箱) 茲有採購疑問如下,敬請 貴局釋示: 一.採公開取得企劃書方式招標,標價納入評審,因廠商報價已納入企劃書內,後續議價時,  廠商是否仍必須重新開立報價單,或是可以直接以內含報價之企劃書為報價? 二.旅遊採購時,資格審查時,是否可以規定廠商必須出具類似"場地確認單"或”訂房確認單”之文件,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例:要去小人國及王子大飯店,規定廠商投標時要出具小人國及飯店的"場地確認單”?
提問日期:
0980123
提問機關:
其他
提問內容:
本公司目前正準備進行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其中規範需求中有交通號誌之立柱及類似路燈燈柱之需求,煩請提供目前台北市政府提供此類產品服務之得標廠商資訊,以方便進一步聯繫.
提問日期:
0980121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請問依台北市政府物調規定辦理物調作業時,是否需請訂約廠商提出與分包廠商共同簽署之協議書?
提問日期:
0980119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1.採購案件如屬契約價金之給付係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其實際施作或供應結果較原契約金額有增減而須辦理契約變更或加減價者,依工程會89年9月8日工程企字第89022836號函函釋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認定採限制性招標。 2.依工程會97年12月23日工程企字第09700536510號函表示有關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不必要限制及分辨「契約以外」、「契約以內」之工程,僅回歸「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之限制,另89年9月8日工程企字第89022836號函一併停止適用。故採實作計價之工程採購因增帳須辦理契約變更其金額未逾原契約金額之50%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 3.惟工程會89年9月8日工程企字第89022836號函停止適用後,如採實作計價之財物或勞務採購遇實際施作或供應結果較原契約金額有增減而須辦理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時,應擇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何款規定辦理,惠請釋示。
提問日期:
0980115
提問機關:
其他
提問內容:
請問開標時投標文件標價與投標清單標價不同,以那一個標價為准;請幫我解答謝謝
提問日期:
0980115
提問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提問內容:
一、提問1:「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保留決標執行疑義? (一)按本府投標需知(97年07月15日府工採字第09730232300號函頒修)第十三條規定,「最低標總標價低於底價80%,且低於各有效標廠商總標價平均值80%,機關得保留決標,請該廠商於限期內提出書面說…」。 (二)按工程會89.8.17工程企字第89022184號函規定,略以「…審酌決定全部或部分保留,…」;另按本府「投標書」說明「廠商報價有效其至預定決標日(招標公告會寫一般為開標日,以價格標為例),無因故延期決標,投標廠商得書面主張該報價逾預定決標日以後無效」。 (三)請問,如機關依前述規定辦理保留決標(例如保留最低標、次低標及次次低標),被保留標價之廠商是否得按「投標書」主張機關既然無法於預計決標日決標,以書面表示該投標標價逾預定決標日以後無效,不同意被機關保留標價(另請問該主張應於投標時一併載明或開於開標時主張?),如是,機關如何執行保留決標程序? 二、提問2:機關按「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計費及評選辦法」辦理技術服務案,如有該辦法中「得核實另給付服務費或與廠商另行議定」等情形(如第18、19、24、25等),得否按採購法22-1-4辦理?
提問日期:
0980115
提問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提問內容:
一、「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保留決標執行疑義? (一)按本府投標需知(97年07月15日府工採字第09730232300號函頒修)第十三條規定,「最低標總標價低於底價80%,且低於各有效標廠商總標價平均值80%,機關得保留決標,請該廠商於限期內提出書面說…」。 (二)按工程會89.8.17工程企字第89022184號函規定略以「…審酌決定全部或部分保留,…」;另按本府「投標書」說明「廠商報價有效其至預定決標日(招標公告會寫一般為開標日,以價格標為例),無因故延期決標,投標廠商得書面主張該報價逾預定決標日以後無效」。 (三)請問,如機關辦理保留決標(例如保留最低標、次低標及次次低標),被保留標價之廠商是否得按「投標書」主張該標價逾預定決標日以後無效,不同意被機關保留標價(另請問該主張應於投標時一併載明或開於開標時主張?),如是,機關如何執行保留決標程序? 二、機關按「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計費及評選辦法」辦理技術服務案,如有該辦法中「得核實另給付服務費或與廠商另行議定」等情形(如第18、19、24、25等),得否按採購法22-1-4辦理?
提問日期:
0980115
提問機關: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提問內容:
請問契約附有延長契約條款,在延長契約期間,若有廠商提出工程物價調整時,其基準點係以簽訂契日期或以延長契約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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