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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日期:
0971128
提問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提問內容:
1.本處受停管處委託辦理一公有停車場整建維護(外牆拉皮)技術服務採購,包括(1)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採購及其履約管理(2)監造技術服務之採購,不含履約管理(因後續工程係由停管處發包,故監造服務履約管理由該處辦理),各分別預算金額為規劃設計服務600萬元,監造服務400萬元 2.本處可否採將該規劃設計與監造二技術服務"合併招標,分別訂約"方式辦理採購(採購金額依細則第六條併計為1000萬元,為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另規劃設計契約由本處擔任契約甲方,監造契約由停管處擔任契約甲方? 3.承上,上開二技術服務契約(規劃設計.監造)於後續履約時如有變更設計.或驗收作業時其核准與監辦係依個別契約金額認定為公告金額以上,抑或全部認定為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因涉及變更設計核准是否需報上級,以及驗收是否需請上級監辦) 4.另停管處於技術服務履約管理時其上級機關是否為交通局?
提問日期:
0971125
提問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提問內容:
1.本處目前預計辦理一工程規劃設計作業,因預算因素無法將該工程之監造併辦理,請問可否將該工程之監造依22條1項7款列為後續擴充項目? 2.承上,如果可以在規劃設計採購案時(準用最有利標,訂有底價)是否須將監造作業列為評選項目之一? 3.廠商"印模單"功用為何?否可列為廠商資格一部份?(涉及未附將列為不合格標)
提問日期:
0971121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有關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及97年6月公布之補貼原則調整工程款問題,承商已來函要求依規定,辦理97年物調事宜,本工程96年開工,至97年年中完工,施作項目僅以金屬鋁面板及搭架工資,係為一般單純之牆面裝修,本公司於96年8月已派員至工廠辦理材料廠驗,經查承商已完成本工程之所有訂料工作,並已提出全部材料之出廠證明,非每月分批購料,其購料成本並無受97年物價上漲之影響,若需辦理物調,有難其辦理補貼之需要,另依契約規定機關得依規定辦理物調,請問可否依承商訂料時程之證明,及非每月購料之因素,不同意辦理物價調整。
提問日期:
0971120
提問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
提問內容:
本校採購教學設備數位攝影立體顯微鏡(S630-L三目立體顯微鏡、L76型鹵素燈上下光源平台、S-630顯微鏡觀測鏡頭,價格36000)及立體顯微鏡(0.5MM網格刻畫玻片、S-620L雙目立體顯微鏡、S620顯微鏡觀測頭、L76型鹵素燈上下光源平台,價格23000),上網招標決標後,廠商依約送貨,經初驗及複驗規格貨樣與契約相符。但是在初驗合格後,試驗階段自然科教師發現雖然顯微鏡的功能很好卻和實際教學的需求不合。詢問之下才了解到各種不同的顯微鏡功能有很大的差別,當初開立規格時因為專業不足,不了解顯微鏡有各種不同的規格及功能差異,所以僅表達要買具有數位攝影的顯微鏡,但是教學實際需求需要能夠觀測微生物的功能,只有生物顯微鏡可以達到此需求。本校為顧及教學的實際需求,可否用契約變更的方式,取得廠商同意換購相同價格的生物顯微鏡(價格約9800)數台(學生用),以符合實際的教學需求。或者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處理此項問題,非常感謝。
提問日期:
0971119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本公司某件工程案件,目前已辦理工程結算作業,其中有工作項目為高空高架作業費用,採1式方式計價,因本工程僅施作金屬面板安裝,須使用高空高架作業,承商於施作時,確實依契約規定按圖施工,並於施作區域確實搭設合格之施工架,於辦理結算時,金屬面板安裝結算實作數量少於契約數量,該項目依契約實作數量規定,以結算實作數量計量,另高空高架作業部分,因採1式方式計價,並無依金屬面板項目採量化方式,及本契約並無規定承商須提送高空高架作業之工項明細,或其他計量相關規定,本公司是否可依契約1式金額全部給付?若不能採1式金額給付,在不衍生契約爭議之前題下,需採何方式辦理計量?
提問日期:
0971117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提問內容:
敬啟者: 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六條之一第三點「本委員會全部委員姓名、職業、評選優勝廠商或評定最有利標會議之出席委員姓名」,請問此規定係在評分總表中要載明全部委員姓名、職業及出席委員姓名;或是僅需載明出席委員姓名即可。由於決標公告將會公佈全部委員姓名、職業,為何在評分總表內要載名委員職業,是否有特殊用意。
提問日期:
0971113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提問內容:
有關本局將辦理98年度「查獲1公克以下毒品檢體委外檢驗」勞務採購招標案,而承作本案之檢驗機構須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概括選任之「毒品檢驗單位」,北區僅台北榮民總醫院(毒物科)及交通部民航醫務中心2家符合資格;故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或第9款或是其他款項之限制性招標規定。
提問日期:
0971112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本工程因實際進度落後預定進度已逾20%,故本公司依契約規定辦理於9月中旬去函通知承商終止契約,承商於接獲通知次日起20日內向本公司提出異議,本公司於收受異議次日起15日內回復承商,承商亦於收受本公司異議處理結果15日內向 貴會提出申訴,在此期間,本公司可否因舊約尚未完成部分已嚴重影響車站外觀、整體性,及為利年度預算之執行等事由,另行辦理新約招標作業?請惠予釋示。
提問日期:
0971106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提問內容:
有關本局委託民間單位經營管理社會福利機構,該民間單位為使室內空間及設備符合其提供服務之需求,經本局同意補助辦理室內裝修工程,其與廠商簽訂之工程契約書內履約期限僅載明為80日曆天,且契約內皆未註明是否扣除星期例假日或國定例假日,惟廠商向該民間單位表示機構所在社區管理委員會表示星期例假日不得施工(施工前民間單位亦無接獲管委會通知),影響工程進度,此管委會要求假日不得施工部分是否可視為非可歸責廠商事項,而依契約約定進行履約期限延長事宜?
提問日期:
0971105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
提問內容:
本總隊所屬內湖五期重劃區公共工程於93年8月5日發包,93年9月30日訂約,本工程於97年10月1日起辦理驗收,惟因工區面積達40餘公頃,施工項目包含整地、道路、排水、衛生下水道、電力、電信、纜線管路及共同管道等項目,致須由本總隊及本府新工處、衛工處、公園處、水利處、環保局、區公所、台電、中華電信等管線及公共設施接管單位會同驗收,爰本案驗收作業係自97年10月1日起按各接管單位權管項目分別由本總隊或監造單位會同接管單位會驗人員進行驗收,而本總隊於97年10月7日最早完成抽驗作業,惟其他會驗單位則依其各自時間進行驗收作業及提送須改善之缺失予本總隊,至最後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於97年10月23日始完成全部驗收作業。有關給予施工廠商之驗收瑕疵改善期限起算日應否考量各項完成驗收日期,即應由97年10月7日起算或由97年10月23日起算改善期限,謹請釋復。
提問日期:
0971105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提問內容:
請教關於 文化局刊物「文化快遞」合約之後續擴充條款,如何實際反映物價劇烈變動造成本增加? 說明: 「文化快遞」為本局藝文資訊月刊,採最有利標方式進行公開招標,招標文件載明承做廠商如得80分以上保留後續擴充之權。惟近年紙漿價格變動幅度大,出版品印製作成本大幅增加,如何實際反映物價劇烈變動造成本增加?得否於招標文件中納入特定(物價)指數,以反應實際成本。 如能於招標文件中納入物價指數,以何種指數為宜? 能否參照物價指數調整續約金額?
提問日期:
0971104
提問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國民小學
提問內容:
本校委託設計師設計監造,採總包價法計價,保險部份保險內容與項目均符合合約要求,但是否應就該項目核實計費.可否函釋總包價法之詳細定義.謝謝
提問日期:
0971030
提問機關: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提問內容:
本處口徑40mm以下水表(以下稱小表)採購作業,係配合本處5個分處給水新設、水表換裝工程進行採購,其法定預算書依各分處各工程個別編列。因本處給水新設、水表換裝工程屬開口合約,其用料項目、數量及時程無法預知,故水表採購數量亦配合工程概估需求,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分別成立開口合約分別辦理採購。 本處為提高採購效率,規劃98年小表採購案擬將5個分處之預估需求合併辦理,再依需求時程分階段採購。其主要用意在於風險分散,其說明如下: 1. 以成本分攤而言,近年來國際原物料價格大幅波動,依不同需求時程及條件分別辦理採購,除可分攤材料採購成本,另可增加廠商標購意願。 2. 就材料管控方面,水表供應給水新設、水表換裝等工程之重要材料,購案之執行乃視材料庫存情形及工程用料需求通知交貨,目前各批交貨狀況包括製程、運輸及驗收所需時程約需3~5個月,若僅成立1巨額購案執行,當廠商履約能力不佳延遲交貨、或驗收不合格、或因原物料上漲、財務問題..等不願履約時,除延宕本處所有工程進度外,另衍生工程履約爭議、工地安全維護問題,本處主管業務若無法順利推動,造成民怨...等問題,將嚴重影響本處績效目標及企業形象。綜上,本處擬依不同需求時程及條件分別辦理採購。 有關本處98年小表採購案規劃方式,是否得依上述說明分別採購,敬請惠賜 卓見。
提問日期:
0971023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提問內容:
本局辦理市有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委託經營案,經辦理資格審查及公開評選後決標給得標機構,現因契約規定(招標資料均有載明後續擴充內容及規定)機構對於本契約期滿前有意續約者,本局應依評鑑結果決定是否同意機構續約之申請。試問本案擬辦理後續擴充其評鑑之專家學者是否有限定於標案管理系統下載,或無明確規定可由本局自行聘請專家學者?
提問日期:
0971023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提問內容:
有關本局陳專門委員想明瞭本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與工程會為何有差異性?此差異性是否導致將來工程會查核時,列為缺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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