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共42頁
提問日期:
1120530
提問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提問內容:
貴局先進您好 本處有一個消防設備檢測勞務維護案 去年9月到期 第一次後擴111年10月至111年12月 第二次後擴112年1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 去年剩餘款沒保留 結果因為今年度預算沒控制好 112年2月就超出後續擴充金額 但有發文通知廠商只做到112年2月28日 本案目前預計本周6/1驗收 依工程會90年09月07日發文字號:(90)工程企字第90033154號函示 有關契約規定以實作數量計價者,其結算數量與契約數量不符時,在辦理結算驗收前,依本會所頒「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有關契約變更之規定辦理,尚屬合理可行,乃首揭會議綜合各與會機關意見之結論。來函建議於契約中明訂契約執行期間需否辦理契約變更之方式乙節,得由 貴部依採購之實際需要,自行訂定契約變更核准備查之通案授權規定為之。 為容納超出後續擴充金額之維護保養數量 請問: 1.本勞務採購案可於驗收前辨理契約變更嗎 2逾後擴金額但未超過採購金額可否辦理契約變更 敬請貴局賜請釋示 謝謝
提問日期:
1120526
提問機關:
大安區國小
提問內容:
您好: 本校辦理國際交流活動標案,公告金額以上(168萬),採公開招標,第一次公告有3家投標,惟有兩家在商業登記地址相同,本校以疑有違 採購法第50條第一項第五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不予開標,致採購程序無法進行,主持人宣布廢標。請問這兩家廠商後續還能再投標本標案(第二次公告)嗎?本機關應如何處理較為妥適? 抑或是有其他建議?
提問日期:
1120427
提問機關: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提問內容:
區公所辦理「臺北市信義區公所112年度基層建設人員出國考察」採購案履約保證金疑異: 請問:本案契約價金「每人固定金額新臺幣貳萬柒仟伍佰元整,預估人數上限41人,總金額上限新臺幣壹佰壹拾貳萬柒仟伍佰元整,以實際參加人數結算付款。」通知得標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10%即112750元,廠商主張本案出發人數預估18人,應繳納18×27500×10%=49500元。 本所擬辦: (一)112年4月14日決標,廠商應於15日內即112年5月1日前訂約並繳納履約保證金112750元;俟後依實際參加人數18人辦理契約變更,並依契約第11條「保證金(十五)契約變更加減帳淨額累計達□[ 100萬 ]元以上;□訂約總價[ 20% ]起,履約保證金之金額應依契約價金總額增減比率調整之,由機關通知廠商補足或退還。」退還差額保證金(112750-49500=63250元)。是否適妥? (二)廠商主張先繳納112750元再退還差額,流程繁鎖,希望訂約時只繳納49500元即可,但於法無據,本所擬仍維持(一)作法。 以上詢問,感謝您的回復
提問日期:
1120412
提問機關:
臺北市立美術館
提問內容:
您好,本人於契約條文設計上有疑問,採購契約要項45點:「逾期違約金,為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以「日」為單位......」,而本人在查找資料時,發現在工程會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第17條,其中逾期違約金以「時」為單位計算;請問採購契約要項中所列事項,業務單位能否對於考量個案條件對契約條文進行修改?又若以「月」計算逾期違約金是否違反採購契約要項?
提問日期:
1120330
提問機關: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提問內容:
請問採公開取得企劃書之評選案(固定價格,價格納入評比),最符合需求廠商服務建議書報價金額約為固定價格91%,是否可以廠商報價決標?或採議約方式以固定金額決標?
提問日期:
1120208
提問機關: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提問內容:
請問採購案標餘款剩約14萬,如果相同標的需再次招標,可以直接逕洽廠商或一定要再起1次標案?謝謝
提問日期:
1111230
提問機關: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提問內容:
一、本處刻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案,屬巨額以上採購,決標原則採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4分項),決標程序為:決標時依序按分項1~4之項別評定之優勝序位,邀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第1輪每家廠商以得1分項為原則,第1分項決標之廠商,不得再為後續第2~4分項之決標對象;第2分項決標之廠商,不得再為第3~4分項之決標對象,以此類推。 如第1輪議價,仍有部分分項無決標對象,將進行第2輪議價。此時第1輪已得標之廠商,得再為決標對象。惟每家廠商總得標分項數不得超過2項。第2輪議價將依分項順序,依序邀請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二、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本案採複數決標分項依序議價,為縮短各分項議價時間,加速完成決標作業,想請問 (一)是否可將各分項之所有順序廠商之底價先行核定,以供後續議價使用。例如:每分項皆有5家廠商投標,且每分項之5家廠商皆達合格分數,分別為第1至第5優勝序位,可否分別參考廠商報價後,一次訂定20份(4*5)底價以利議價使用。 (二)為加速辦理各分項決標作業,可否一併辦理議價會議通知(含通知上級監辦及通知廠商辦理議價),例如議程如下 1.112年1月10日10時辦理第1分項議價會議 (1)10時辦理最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2)如最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0時15分辦理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3)如次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0時30分辦理次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4)如次次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0時45分辦理次次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5)如本分項無決標對象時,進行第2輪議價。 2.112年1月10日11時辦理第2分項議價會議 (1)11時辦理最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2)如最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1時15分辦理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3)如次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1時30分辦理次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4)如次次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1時45分辦理次次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5)如本分項無決標對象時,進行第2輪議價。 3.112年1月10日14時辦理第3分項議價會議 (1)14時辦理最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2)如最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4時15分辦理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3)如次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4時30分辦理次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4)如次次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4時45分辦理次次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5)如本分項無決標對象時,進行第2輪議價。 4.112年1月10日15時辦理第4分項議價會議 (1)15時辦理最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2)如最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5時15分辦理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3)如次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5時30分辦理次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4)如次次優勝廠商議價未能達成協議,15時45分辦理次次次優勝廠商議價作業。 (5)如本分項無決標對象時,進行第2輪議價。 (三)本案倘第1輪議價,仍有部分分項無決標對象時,將進行第2輪議價。惟辦理第2輪議價時,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條,於3日前通知上級監辦,為加速作業時間,是否可於函請上級監辦第1輪議價通知時,一併載明本案第1輪議價如仍有部分分項無決標對象,將於當日接續辦理進行第2輪議價,例如於第1輪議價通知函一併註明於112年1月10日16時辦理第2輪議價。
提問日期:
1111206
提問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提問內容:
您好! 有一案保全勞務採購案件,廠商發票開立為分公司,但是分公司沒有大小印,請問簽約的主體要為總公司還是分公司,謝謝。
提問日期:
1111117
提問機關:
臺北市立大學
提問內容:
本校辦理「教學軟體」採購案,辦理公開招標,然開標日發現有兩家廠商涉及違反採購法第87條之情形,故當日不予決標以廢標處理,並將相關事證送至台北市教育局政風單位協助,目前本案移送地檢署,由台北市調查處調查中。然本案因尚未決標,故無法依預算法第72條辦理預算保留,恐影響師生權益。請問本案是否能繼續招標?如有前次疑似違反採購法之投標廠商再次投標該如何處理?
提問日期:
1111111
提問機關: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提問內容:
您好,本機關榮務採購是第2次招標公告(11月11日公告、11月18日截止投標),因第1次只有1家廠商而流標。然第1次原投標廠商今天仍有投標,但所用的投標封套將本機關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填錯日期。請問這樣是否為合格標?
提問日期:
1111103
提問機關: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提問內容:
顧問您好: 本機關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112-113年西藥藥品招標案預辦理網路公開閱覽,將公告前之招標文件草案傳輸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提供廠商可經由網路閱覽。 想請教顧問: 1.公開閱覽之文件需要傳輸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為那些文件? 2.如採公開閱覽,線上電子化與紙本文件置於指定之適當處所,請問是2擇1方式還是電子化與紙本皆需辦理作業?
提問日期:
1111028
提問機關: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提問內容:
有一112~114年連續性計畫案採限制性招標(委託專業服務)總預算為3億元,採準用最有利標,履約標的為建置全市221處路口之智慧動態號誌設備,想詢問下列問題: 1.考量單一廠商作業不及,因此是否可依區域性分成4標,採複數決標辦理? 2.另因各區域路口數略有差異,致各標預算金額略有差異,惟單價相同,是否可行? 3.採複數決標的決標方式訂為由廠商依優勝序位選擇想要的標案議價,舉例:序位1廠商優先選擇想要的標案,辦理議價,再由序位2廠商從剩下的標案中,選擇想要的標案辦理議價...,倘第1輪議價結束仍有標案未被選擇,便進行第2輪議價,依優勝序位詢問廠商是否願意承攬剩下標案。1家廠商最多可得2標。請問此決標流程是否可行? 4.評估此連續性計畫(主案)分為4標管理有困難,因此擬再委託專案管理廠商協助機關履約管理,原先預算書係參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編列主案預算之3%,但後續討論發現本專案管理應採「委託專業服務」較為合宜,若發包預算編列之計算方式改採「「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是否會與預算書所述衝突? ps本案可提供相關詳細價目表或預算書節錄等,倘有需要請再與我聯繫,
提問日期:
1111004
提問機關: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提問內容:
請教有關工期算要點之規定: 原廠商均於上午8:00-17:00施作(9小時),現因學校辦理活動,協議室夜間14:00-21:00(7小時)施作,請問這樣工期應如可計算? 謝謝
提問日期:
1111004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提問內容:
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案名:新式無線電系統建置案 案號:1110325P0029 決標日期:111 年7 月1 日 契約價金:21,588 萬8,000 元 簽約日期:111 年7 月15 日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開始日)起490 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第一期:自決標日次日起90 日內完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架設許可證申請及無線電系統專用電信網路設置計畫提報修改申請,並繳交規費。 第二期:於111年11月30日完成以下設備交貨予機關,包括:需求書貳、六項下:(一)網管中心、(二)網管系統、(三)傳輸系統、(四)應用子系統、(五)中繼站台、(六)派遣系統1 套及派遣台3 套、(八)固定臺16 組(表2-3,項次1)、手提臺50 組(表2-3,項次4)。 第三期:於111 年12 月30 日內完成第二期交付設備安裝及站台相關設備(施)裝修,及功能測試。 第四期:自決標日次日起490 日內完成本採購案全部建置工作,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提問內容: 第一期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90日內完成相關事項後繳交規費。惟廠商履約延遲,依契約第十四條遲延履約規定,每日契約價金總額千分之一計算,想詢問計罰金額的母數,應該為全案金額,或是該期(第一期)的規費金額?
提問日期:
1110928
提問機關: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提問內容:
本公司承攬台北市政府工程,為辦理材料(加熱型改質瀝青膠)檢驗,於111年7月8日會同監造單位及機關於現場辦理取樣送樣,送驗結果為合格,另於111年7月13日,主辦機關辦理材料設備抽(檢)驗送驗,送驗結果為單一檢驗項目不合格,本次工程使用加熱型改質瀝青膠材料共計8個路口,合計使用量為1.84T,惟契約約定該項材料檢驗次數為「1.契約數量未達5噸時,得免送驗,但需檢附出廠證明。2.數量超過5噸 時,每5噸檢驗1次」,本案需辦理不合格品改善,請教不合格品改善之區域或代表數量為何或如何區別?敬請協助釋疑 謝謝您
第2頁 共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