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三、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
(一)履約保證金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10%為原則,或以不逾契約金額之10%為原則,規定如下:
■1.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 □(請敘明幣別)__________元;■契約金額之__10____%。
□2.無需繳納。
□3.以複數決標之履約保證金,得依□數量或□項目合併繳納。
(二)保固保證金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金額之3%為原則,或以不逾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為原則,規定如下:
■1.得標廠商應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 □(請敘明幣別)__________元;■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___3___%。
□2.無需繳納。
請問投標須知第73條"新台幣"要勾選嗎?(□新臺幣 □(請敘明幣別)_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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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共同供應契約下訂之筆電,廠商說因出了新一代,查契約規範,,如訂購機關認為立約商提供之產品機型過時或遭淘汰,立約商亦同意改以同等級或較高級新型之產品取代者,訂購機關得自行評估認定接受後訂購,想請教如是優規驗收的程序,係有規格及價格比較的資料簽請機關首長同意即可嗎?還是有其它法定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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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招標之採購案漏未附投標須知,重新補附更正後延長等標期,已領標投標之廠商須重新領標投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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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辦理工程招標,採購金額約70萬(未達公告金額),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招標(廠商投標要繳交服務建議書,採評選),但已上網公告兩次,兩次【皆無】廠商投標,兩次都流標,問若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六款所定情形】,問:這個第22條第1項第16款,【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有無甚麼函示之類的可供本機關改採限制性招標,逕洽廠商比價或議價的依據?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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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案係本校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監造單位應依契約約定投保專業責任ˋ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保險期間:決標日起10內至工程驗收合之日止。(本案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於110年1月22日決標),本校多次督促,監造單位於110年6月28日始辦理投保,仍逾期148天,欲計算其逾期違約金,經查權責分工表工程保險係針對施工廠商訂有逾期違約金計算,無針對監造單位。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契約第十三條遲延履約:依逾期工作部分之規劃設計或監造各階段契約價金[ 1‰ ]計算逾期違約金,未針對保險逾期部分。
請問:監造單位辦理投保逾期部分本校是否能以書面督促監造單位爾後注意時效即可,或是有適用的法條依據計算逾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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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巡官鍾○○,今年辦理本中心的室內裝修工程案,有問題想跟您請教,如下:
本中心原有一套門禁系統,今年裝修工程將新增許多空間,亦需裝上門禁系統,編預算時,是以擴充門禁的方式保留而非全面汰換,請問可以在工程預算書內註明門禁之規格系統需與舊有之門禁相同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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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電梯保養維護合約,每季付款
契約有寫廠商應於各季完成維護保養後於次月5日前檢具保養維護紀錄表....送交機關審查辦理書面驗收合格後付款。
疑問內容是廠商遲於5日前提供保養維護紀錄表是否該扣款?
爭點1:採購單位認為請款是廠商權益,何時要請款都沒關係,5日前僅是機關預算付款執行壓力,契約規範的5日是一種提示廠商準時請款的意思,並非強制規範。
爭點2:政風單位認為,契約既然規範5日前就要準時5日前提供資料。要援引契約"其他違反契約之情事"按遲繳日期每日扣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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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棌購契約 第五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因渉及補助機關撥款之時間設定之付款條件如下
(7.其他付款條件: 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惟本案由其他機關補助部份,俟補助機關撥付專款入帳後,復依程序辦理付款 。)
是否違反政府採購法第73-1條規定
Q2:(七)廠商未依契約約定履約或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機關得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隨時要求返還或折抵機關尚待支付廠商之價金。其利息依下列方式計算(由機關於招標時合理訂定):
□依民法第203條規定年息5%。
□依機關撥付預付款當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 ]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其他:______。
上開加計利息期間,自機關撥付預付款予廠商之日起至機關領得還款金額之日止。
此條係著重於“廠商未依契約約定履約或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
或廠商未依契約約定履約或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機關得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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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工友業務外包勞務採購案承攬廠商投保駐校人員健保、勞保、勞退投保級距符合契約書規定,但因駐校人員因特殊身分別規定(不適用就業保險-已領取勞保及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勞保老年職保),勞保局僅同意職災保險(機關實際勞保費用較低)。因招標文件、契約書、詳細價目表無規定健保、勞保、勞退實支實付規定且本案為總包價法給付,故驗收付款時有關勞保-機關費用部分,可否實支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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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公司依採購法承辦某校戶外教育活動,本公司依勞務契約比照辦理,於驗收時出現爭議問題。
機關表示旅行社針對飯店住宿有提供自助早餐餐卷,就該全數提供給機關做使用。
本公司立場:1.勞務契約行程內容當日早餐為中式早餐,未免後續違約爭議問題,本理當依約辦理,故提供中式。
2.旅行社承辦任何旅遊產品活動中,行程中所有同業所回饋的任何形式FOC(優惠價、餐卷、招
待)都屬於本公司自行調配內容,業務有依照當團經費決定回饋顧客與否的權利,實屬當團利
潤之範圍項目。
本公司於驗收出現此爭議問題,針對立場已向校方提出以上說明,且回歸勞務契約內容辦理,並無違約事項,機關不予接受,僅告知驗收待下次(無期限)再處理。
至此,針對此爭議不論幾次進行驗收,本公司立場及回應均不會有任何改變的狀況下,敬請貴單位給予適切建議,協助完成此勞務之完成。另倘若屆時超過驗收時間,是否可依勞務契約明定之''俟活動辦理結束後,機關於30日內辦理書面驗收,確認廠商確實依服務建議書、契約規定履約。''予以爭取本公司權益。
以上煩請指教釋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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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關工程預算編列部分,預算書內之稅什費是否有規定比例範圍?
因我們目前估算是約12%,經查臺北市政府工程經費估算原則未見相關說明。
另查 098 年 07 月 01 日府工採字第09830160100號之函釋,有關「臺北市政府工程經費估算原則」第8點第(六)款明定稅什費編列包含項目一案,說明......(略)得按分項工程費之10%至15%為估算原則。
再請協助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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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
1.廠商未到場議價是否視同放棄議價?
2.廠商報價與辦理機關底價相同時,是否可逕行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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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第八條 履約管理
(十二)勞工權益保障:
1.廠商對其派至機關提供勞務之派駐勞工,應訂立書面勞動契約,其內容包含勞動條件、就業與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遵守義務、違反責任及應注意事項等派駐勞工在機關工作期間之權益與義務事項,並將該契約影本於簽約後_____工作天(由機關衡酌個案情形自行填列;未載明者,為10工作天)內或機關另外通知之期限內送機關備查,如履約期間勞動契約有變更者,亦同。勞動契約如有缺漏或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機關應要求廠商補正。
請問:
1、...並將該契約影本於簽約後_____工作天...中「該契約影本於簽約後」簽約是指與機關簽約或與勞工簽約?
2、...並將該契約影本於...內或機關另外通知之期限內送機關備查...中契約影本是指勞工契約範本或全部簽約之勞工契約影本?
3、...如履約期間勞動契約有變更者,亦同...中勞動契約有變更是指勞工契約範本或全部簽約之勞工契約影本?
敬請惠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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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第 34 條第2項: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及其他足以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相關資料。
請問不得洩漏對象為何?採購單位主管與機關首長是否屬於不得洩漏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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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2月5日9:00開"110年度消防設備財務採購標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方式辦理,價格納入評比。當日2家廠商投標,經審標2家均為合格標。
當日1家廠商到場,1家未到。經承辦人10:10電話聯繫未到廠商,廠商表示當日無法出席簡報。全體委員均在現場可做證。
評選過程9:30至11:10,第2家廠商均未到場。
110年2月8日上午,第2家廠商來電,表示當日開標後即評審,時間太趕,投標須知是寫"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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