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施工品質法令規定及解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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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類別 發布日期 主題 備註
1 本府法規 112-12-13 檢送修正之「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下稱品管要點)發布令、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 含附表)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2 解釋函 109-07-20 有關貴處函詢「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 點」第10點規定執行疑義,詳如說明,請查照。
3 本府法規 108-11-07 修正「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並自一○八年十二月一日起實施。
4 解釋函 107-05-18 有關貴公司函詢本府公共工程兼職監造現場人員可否兼任 其他縣市標案之規劃、設計、監造簽證人員案,詳如說明 ,請查照。
5 本府法規 106-09-18 修正「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九點附表3、附表4、第十四點附表5,並自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6 本府法規 106-06-07 修正「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並自一○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7 本府法規 104-05-14 修訂「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二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九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第十五點、第十六點、第十七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四點、第二十五點、第二十六點,並自104年5月26日起實施。
8 本府法規 103-02-21 核定修正「臺北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設置要點」,自 103年3日1日起實施,並檢附設置要點1份,請查照。
9 解釋函 102-11-25 有關 貴院函詢監造品管人員「專任定義」疑義案,請查照。
10 解釋函 102-06-26 有關本府在建工程標案廠商及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兼職情形 ,請督導所屬單位確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工地相關人員資格審查及兼職事宜,詳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