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據政府採購法第70條第3項及臺北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設置要點規定成立。
二、成立日期:92年5月5日。
三、組織成員:
召集人1人
副召集人1人
執行秘書1人
查核委員數名,組成方式及人員名單如下:
(一) 府內查核委員:計89人,由本府各機關推薦具有工程專業知識人員派兼之,查核時兼領隊查核委員。
(二) 外聘查核委員:計131人,由本府推薦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並經該會審查建置於資訊網路專家名單資料庫。
工作人員10人(由工務局品管及職安科查核股人員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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