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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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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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張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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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1999轉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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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27239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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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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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05 月 26 日 |
發文字號: |
府授工採字第11201211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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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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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有關投標廠商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產出納稅證明文件,符合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可作為廠商納稅證明,請查照。 |
說 明: |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12年5月23日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函辦理(詳附件)。
二、本案附件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首頁(https://gpis.taipei)/採購相關解釋函/本府採購函釋之項下,可逕上網參酌。 |
正 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除外) |
副 本: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建築科(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科(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大地科(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品管及職安科(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主任秘書室(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管理工務所(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