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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相關解釋函

*採購相關解釋函

臺北市政府
機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承辦人: 張孟超
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6
傳真: 27239354
電子信箱: kiddysin@pwbmail.tcg.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098 年 0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工採字第09813304000號
附  件:

主  旨:

因應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為利GPA適用機關辦理適用GPA之採購,妥為訂定廠商資格條件,避免採購爭議,請依工程會函示說明暨所附「外國廠商參與採購之資格文件一覽表」辦理(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98年6月19日工程企字09800271620號函辦理。
二、本府補充說明:
(一)本府已配合相關規定修正府頒「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範本(修正草案)」並已召會討論,俟無其他意見後即另行簽報函頒實施。
(二)為協助各機關提前調適準備及瞭解相關規定,本府已擬定「我國簽署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概要」,相關資料可至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http://pwb.tcg.gov.tw/bid_system/)之採購事務/訓練研習/政府採購法訓練教材及相關資料之項下,下載參閱。
三、本案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http://pwb.tcg.gov.tw/bid_system/)之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本府採購法規/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下,可逕上網參酌。

正  本:

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工務局除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所屬各工程處

副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