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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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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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李智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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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27208889轉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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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27239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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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Pad00@pwbmail.tcg.gov.tw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097 年 05 月 12 日 |
發文字號: |
府工採字第097030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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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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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
說 明: |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7年5月5日工程企字第09700185580號函辦理。
二、「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條文,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97年4月28日以工程企字第09700170270號令修正發布(本府97年5月1日府工採字第09702964700號函諒達),爰配合修正旨揭須知第6點,增列「委員認為本人或機關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者」為第(7)款,原第(7)款移列為第(8)款。
三、本府後續將配合修正「臺北市政府採購評選委員倫理規範」及「採購評選委員倫理規範事項及聘(派)兼同意書」,請各機關依本府96年4月13日府授工採字第09660018900號函(諒達),將旨揭修正後須知一併附於派兼同意書中。
四、本案相關函文登載於本府工務局網頁(http://pwb.tcg.gov.tw/)之採購業務資訊網/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下,可逕上網參酌。 |
正 本: |
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工務局除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副 本: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建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品質管理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會計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