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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相關解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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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095 年 09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09504926000
附  件:

主  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置「最有利標標案管理系統」自95年10月2日12時正式啟用(9月1日12時至10月2日12時為過渡期,新舊系統並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

主旨: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置「最有利標標案管理系統」自95年10月2日12時正式啟用(9月1日12時至10月2日12時為過渡期,新舊系統並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8月31日工程企字第09500335000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文及操作手冊將登載本府工務局網頁政府採購法資訊/採購法令/本府單行法規/轉頒中央法令或解釋函項下(http://pwb2.tcg.gov.tw/)。

正  本:


副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