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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相關解釋函

*採購相關解釋函

臺北市政府
機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承辦人: 黃仁政
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3
傳真: 27239354
電子信箱: ricardo@mail.taipei.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府工採字第10314908000號
附  件:

主  旨: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11月21日「研商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裁處權時效之起算時點」會議紀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12月15日工程企字第10300435550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會議結論,有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裁處權時效之起算點判斷原則草案,依各機關發言所獲共識,修正如附表。
三、旨案相關函文亦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https://pwb.tcg.gov.tw/bid_system)之首頁/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下,可逕行上網參酌。

正  本:

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除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所屬各工程處

副  本: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建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大地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品管及勞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