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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事務

*Q&A

提問日期: 098年05月26日
提問分類: 工程
提問階段: 決標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有關開標前,發現投標廠商投標封套外廠商名稱及統一編號,無法分辨投標廠商是以外國廠商身分或本國廠商身分時,是否可請廠商提出說明?(是否有相關法條可依據?)
答覆內容: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施行細則第55條暨府頒投標須知範本第32點之規定:「辦理公開招標,於開標前除有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符合下列各款之合格廠商家數在法定家數以上時,應即開標審標:…」,尚無規定要求於開標前分辨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或本國廠商。
答覆人: 張孟超
電話: 1056
電子郵件: kiddysin@pwbmail.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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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