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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相關解釋函

*本府採購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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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訊息發布日期發文字號主旨
104年12月03日 府工採字第10430365000號 修頒「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1月30日 府工採字第104157623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囑機關辦理屬營造業法第8條規定之專業工程之招標,其廠商資格之訂定,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1月10日 府工採字第10415367900號 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及廢止「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1月06日 府工採字第10415337800號 有關共同投標辦法第13條規定通知共同投標廠商代表人之效力疑義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1月03日 府工採字第10430351600號 檢送修正「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審查報告表」1份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1月03日 府工採字第10415293900號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條,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4年10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40034697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0月28日 府工採字第104151501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囑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8款情形者,機關處理方式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0月26日 府工採字第104151140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囑機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即異質採購最低標)方式辦理之巨額工程採購,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0月22日 府工採字第10415117200號 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送修正「最有利標錯誤行為態樣」1份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0月21日 府工採字第104150458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囑機關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載明廠商應給付履約勞工之薪資基準,以保障勞工權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0月20日 府授工土字第10414975500號 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關於機關自辦工程監造須實施技師簽證者,為使承辦同仁放心辦理並勇於任事,闡明相關責任歸屬及獎勵規定案,請查照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0月19日 工程企字第10400327870號 檢送本會104年9月11日「研商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研擬「建築公共工程五大議題之研究與建議方案」座談會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0月19日 北市工土字第10431930500號 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第14條第9款之違約金計算疑義案,復請查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於105年6月15日於該款末段增訂採購契約價金總額之說明,「本款之『採購契約價金總額』,係指依乙方履約結果辦理工程採購決標時之契約價金總額。」)
(最新修正日期:)
104年10月08日 府工採字第10430312300號 訂頒「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104年10月08日)
104年09月23日 府工採字第10414621000號 貴機關辦理工程勘驗、查驗或驗收時,應依營造業法第41條規定,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應在現場說明,並由專任工程人員於勘驗、查驗或驗收文件上簽名或蓋章,未依規定辦理者,對該工程應不予勘驗、查驗或驗收,請查照並督導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