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頁\最新消息 友善列印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以,關於以獨資商號名義參與政府採購之廠商,如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縱因已變更商號名稱或負責人,其通知及刊登對象為該商號,不擴及其負責人,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