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採購函釋 首頁\採購相關解釋函\本府採購函釋 友善列印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 主旨、內容、正本、副本含有: AND OR 搜尋 第77頁 共148頁 廢止訊息 發布日期 發文字號 主旨 101年05月15日 府工採字第10130157300號 重申各機關辦理採購業務時,務必依採購案件性質詳實檢視「採購作業自我檢核表」各階段作業之檢核項目,以減少採購違失情事,提升採購品質及效率,請 查照。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5月04日 府工採字第101123367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本會協助地方政府檢討流廢標工程案件之報告」1份,謹提供於辦理規劃設計及編列預算之參考,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4月30日 府工採字第10130153700號 檢送修正「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分有、無委託專案管理2類,下稱本表)及其應用說明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已修正,請使用最新版本】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4月20日 府工採字第101121267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函,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98年7月15日陸經字第0980014473號函停止適用後之相關因應措施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4月18日 府工採字第101119964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函,修正該會訂頒之「投標須知範本」及「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範本」,詳如各修正對照表,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4月12日 府工採字第101119468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函,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參與政府採購,對公務員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茲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31條第2項第8款認定該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4月11日 府工採字第101118462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函,機關辦理決標屆廠商投標文件有效期之處理方式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4月05日 府工採字第10111747400號 函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98年7月15日陸經字第0980014473號函有關在台陸資企業得否參與政府採購事宜之相關規定,自本(101)年3月30日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3月27日 府工採字第10111556000號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電子檔登載於工程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3月26日 府工採字第101115392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函,有關辦理工程採購訂定分包廠商資格,應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1條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3月19日 府工採字第10100783600號 有關 貴處函詢有關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廠商執行疑義案,復請 查照。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3月15日 府工採字第10111223100號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函,有關「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第4點所稱「情況特殊」之情形,工程會歸納整理如說明,請 參考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3月12日 府工採字第10111082600號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有關各機關辦理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及個案實際情形擇適當決標方式,避免不當採用最低標或最有利標,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3月12日 府工採字第10111188300號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囑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31條第2項規定向廠商追繳押標金之相關行政程序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101年03月09日 府工採字第10110993800號 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勞委會)訂定「廠商未依工程採購契約規定設置安全衛生設施或設施不良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停權處理原則」,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無) 第77頁 共148頁 上十頁 上一頁 73747576777879808182 下一頁 下十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