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採購函釋 首頁\採購相關解釋函\本府採購函釋 友善列印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 主旨、內容、正本、副本含有: AND OR 搜尋 第135頁 共150頁 廢止訊息 發布日期 發文字號 主旨 095年09月25日 府授工採字第09530187500 頒布「臺北市政府採購評選委員倫理規範」,即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20日 095050566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9月8日召開「機關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4條採抽籤決定最有利標者,對於未中籤廠商獎勵機制之合理性及可行性研商會議」之會議結論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19日 095050732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政府採購法規定須報上級機關核准核定同意備查事項上級機關權責一覽表」,其採「逐案核准」之執行方式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18日 09505049200 貴局請釋「六合市場新建工程─水電工程」變更設計案之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適用法條疑義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12日 095049708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最有利標標案管理系統啟用說明會(地方機關)會議紀錄乙份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08日 095049232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訂採購評選委員會及促參甄審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之推薦暨除名原則等相關規定。(府工採字第09504923200號函)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08日 09504957800 對於行政院公共工程會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發布令,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理有執行疑義1案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08日 府工採字第09504953400號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充說明95年8月24日工程企字第09500325040號函之投標廠商資格規定,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05日 095049260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置「最有利標標案管理系統」自95年10月2日12時正式啟用(9月1日12時至10月2日12時為過渡期,新舊系統並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04日 095049011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8月25日「研商非依人事法規進用之臨時人員及以工代職者是否適宜承辦採購業務等相關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9月04日 095049024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機關辦理財物出租、變賣等收入性之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其招標文件內容不得引用本法有關救濟規定,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8月31日 09504385000 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中廠商聯絡電話相同,疑有重大異常關聯情事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8月30日 095043634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充說明機關辦理供公眾使用或6層以上建築物委託設計、監造案之投標廠商資格規定、施工查核及介面管理等配合措施。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8月29日 09504332000 主旨: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統包」方式辦理之採購,為避免報價浮濫,請依該會函囑事項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遵照。 (最新修正日期:無) 095年08月29日 府工採字第09504336000號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茲釐清該會訂頒「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點執行疑義,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無) 第135頁 共150頁 上十頁 上一頁 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 下一頁 下十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