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提問日期:
中華民國099年08月18日
提問分類:
其他
提問階段:
決標
提問機關: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提問內容:
請問一本契約內,是否要放招標公告及決標公告?
答覆內容:
「契約內是否要放招標公告及決標公告」,並無明確規定。惟目前大部分之契約主文內有載明「契約包括下列文件:1.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2.投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3.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等之類似約定,由於該等文件均屬契約之一部分,故常見機關之採購人員會將招標公告及開(決)標紀錄納入契約內裝訂,俾利廠商及機關履約管理者依循參考,請參酌。
答覆人:
黃志中
電話:
6752
電子郵件:
cchuang@pwbmail.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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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