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112年5月11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119號函之附件「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其中第十三點第四項第一款更正為「人月量化編列:品管費用=〔(品管人員薪資×人數)+行政管理費〕×工期。」(增加一個右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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