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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相關解釋函

*本府採購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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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訊息發布日期發文字號主旨
096年02月16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206831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擬之「共同投標辦法第11條及第16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請 查照。
(最新修正日期:)
096年02月15日 府工採字第096019754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
096年02月14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19752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修正「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乙份(含修正對照表),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096年02月14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2022000 新修正之「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連帶保證書格式」及「履約保證金連帶保證保險單條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96年2月12日以工程企字第09600061050號令修正發布)
(最新修正日期:)
096年02月14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30546300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2月1日「研商政府採購與保險有關問題」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最新修正日期:)
096年02月12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0959200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委託技術服務,如屬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6條所稱異質之採購,建議儘量依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最新修正日期:)
096年02月08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0892500 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來函,重申機關辦理採購時,其底價之訂定及對於投標廠商標價偏低之處理,應確實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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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年02月07日 府工採字第09630523400 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告本府採購採用最有利標及統包方式辦理比率偏高乙案,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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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年02月07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30523300 有關本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修正事宜,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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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年01月31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0820300 各機關辦理採購之驗收作業,應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7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92條至第95條規定期限辦理,以免影響廠商權益,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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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年01月30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0812800 為避免各機關重複採購相同電腦軟體授權及節省政府採購經費,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說明事項暨本府補充說明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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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年01月30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0802800 轉知經濟部商業司96年1月25日函,有關該司對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96年1月18日函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營業項目審查執行注意事項之補充意見,詳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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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年01月29日 府工採字第09600278700 有關 貴處函詢本府訂頒之工程契約範本規定:「...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增加之數量達契約原數量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超出百分之三十之部分,得檢討比照新增工程項目,由雙方協議訂定合理單價」執行疑義1案,復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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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年01月29日 府授工採字第09600739500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處理之情形,檢附該會96年1月2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28830號發布令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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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年01月26日 府工採字第09600730600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頒「機關辦理財物採購前自我檢核表」並配合修正本府「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採購作業自我檢核表」,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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