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內容: |
您好:
我是產業發展局的陳小姐
目前手上辦理一件採購案
經費來源為受經濟部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所補助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各地方縣市政府提案
再由各縣市政府委外發包辦理
經濟部為控管各縣市政府進度,
設立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小組,
委託給某財團法人執行監督
請問地方政府在辦委外招標時
該財團法人是否能投標?
是否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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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所詢疑義,茲提供以下意見供參考: 所詢經濟部委託財團法人執行監督相關事項,建請洽經濟部釐清該法人監督之範圍是否涉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致有該法人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投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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