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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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為因應政府採購法施行,特於88年9月20日於工務局下設「採購事務小組」,置主任1人,由工務局主任秘書兼任,置副主任1人,由工務局指派簡任技正1人兼任,另置業務人員若干人,由局本部及各工程處派員擔任。而後因工務局自95年8月1日起組織編制調整,原「採購事務小組」轉型成為正式編制之「採購管理科」,其下設有「採購股」與「稽核股」。 |
業務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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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購事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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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府統一採購招標文件範本、掌理制定採購相關法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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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府採購監督管理、本府各一級機關依採購法應報上級機關核准、監辦、備查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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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採購法令及執行疑義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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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採購實務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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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採購稽核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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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稽核監督本府各機關學校採購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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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協助本府各機關學校採購招標文件審查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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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府各機關學校採購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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