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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修訂之條文及相關附件業經本府以104年11月19日府工品字第10430413000號令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及其附件1份,並登載於本網頁之採購相關解釋函釋/本府採購函釋項下,歡迎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