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內容: |
最有利標採購作業自我檢查表
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含統包),評選規劃設計服務廠商,依「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第12點:「評選決標後,主辦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一個月內,於機關網站公告評選委員名單、評選結果及各評選委員之評審意見,為期七天,該網站公告之檔案資料並應保存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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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查最有利標採購,除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20條第1項:「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應於決標公告公布最有利標之標價及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並於主管機關(行政院工程會)之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公開評選委員會全部委員姓名及職業,暨評選委員會評定最有利標會議之出席委員姓名」規定辦理外,亦須依「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第12點規定,於機關網站公告,為期七天,並將該網站公告之檔案資料並應保存一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