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內容: |
有關依據「臺北市市有公有地房地產提供使用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房地提供使用之公開招標作業,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勞務案件。 |
答覆內容: |
一、本案請 貴院依案件性質歸屬認定之,請參考工程會93年6月16日工程技字第09300234640號函示及本府96年10月22日府工採字第09631880400號函頒之「適用政府採購法原則分析」第參節第八點「公產委託營運管理」章節(可參閱本府採購標準作業程序內之「適用政府採購法原則分析」),參酌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 二、查「臺北市市有公有地房地產提供使用辦法」主管機關係屬本府財政局,倘 貴院有該辦法之適用疑義,建請 貴院逕洽該局為宜。
|
電子郵件: |
cfc1923@pwbmail.t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