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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提問日期:
096年07月04日
提問分類:
其他
提問階段:
履約管理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建設局
提問內容:
您好: 本局將於今年9月更名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請問執行中的合約該如何處理?是否需要辦理契約變更?亦或以發文方式通知各承攬廠商即可?謝謝!
答覆內容:
有關 貴局將於今年9月更名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其執行中的合約該如何處理一節,可參酌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第5、6項次規定辦理契約變更,或以發文方式通知各承攬廠商知悉,並告知後續將由更名後之機關接續履約。
答覆人:
採購管理科
電話:
27208889轉1055
電子郵件:
Pad00@pwbmail.tcg.gov.tw
附件下載:
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