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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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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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洪鳳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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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1999轉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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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27239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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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roserose@pwbmail.tcg.gov.tw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098 年 11 月 17 日 |
發文字號: |
府工採字第098153198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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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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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修正後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
說 明: |
一、依據工程會98年11月10日工程企字第09800497910號函辦理。
二、工程會函文內容如下:
(一)對照表第9條第29款增訂之預拌混凝土廠驗場選項,漏列「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之章名「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二)對照表第9條第30款有關巨額採購工程告示牌設置選項,漏列「品質管理人員、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文字。
三、有關工程會本次修訂內容,將納入本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工程施工規範及相關品質管理規定。
四、本案函文及工程會修正後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修正對照表」,將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http://pwb.tcg.gov.tw/bid_system/)之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本府採購法規/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下,可逕上網參酌。 |
正 本: |
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工務局除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所屬各工程處 |
副 本: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建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品質管理科(均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