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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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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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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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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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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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095 年 11 月 02 日 |
發文字號: |
095059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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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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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大陸實驗室認證組織「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承認辦法(ILAC MRA)」,目前已改為「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hinese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簡稱CNAS)」 |
說 明: |
主旨: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8月3日工程管字第09500292350號函說明「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承認辦法(ILAC MRA)」之大陸實驗室認證組織,目前已改為「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hinese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簡稱CNAS)」,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10月26日工程管字第09500408550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文本府業於95年8月8日函轉諒達(府工採字第09504148000號函);另大陸實驗室認證組織之最新名稱,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已公告於該會網站(www.cnla.org.tw)。
三、本案將登載於本府工務局網頁/採購法令/本府單行法規/轉頒中央法令或解釋函項下(http://pwb2.tcg.gov.tw/),可逕上網參酌。 |
正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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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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