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相關解釋函

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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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府工採字第10114952600號
附  件:

主  旨: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各機關、學校辦理各類財物及勞務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案,相關決標品項均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供各機關訂購,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  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01年12月13日採購交二字第10150275291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98年12月18日以府授工採字第09815797700號函通知臺灣銀行,請該行將本府各級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學校之集中採購需求納入旨揭採購之適用機關,先予敘明。
三、臺灣銀行採購部共同供應契約相關決標品項資料均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網址為:http://web.pcc.gov.tw),請轉知所屬機關上網查詢或下載資料,據以辦理訂購。
四、各機關如需臺灣銀行採購部就所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至機關作詳細說明時,請填列本函所檢附「臺灣銀行採購部共同供應契約說明會申請表」(如附件2,計1頁),並可去電洽詢(洽詢電話:02-2349-3456轉分機7640,規劃科陳科長)。
五、旨案相關函文亦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http://pwb.tcg.gov.tw/bid_system/)之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下,可逕上網參酌

正  本:

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除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所屬各工程處

副  本: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建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大地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品管及勞安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