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數:46463342

採購事務

*招標文件範本

發文字號:
發文日期:
主旨、內容、正本、副本含有:
發文日期招標文件
106年07月24日 修頒「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投標須知範本」案,自106年7月31日起實施適用,請查照。
106年07月05日 修頒「附錄二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案,自106年7月5日起實施適用,請查照。
106年01月23日 修頒「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投標須知範本」案,自106年2月2日起實施適用,請查照。
104年12月07日 修頒「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投標須知範本」案,自105年1月1日實施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104年05月25日 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投標須知範本
104年01月15日 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修頒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103年11月19日 為避免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辦理採購一再發生主持開標人誤涉洩漏底價情事,請 查照並確實轉知所屬遵辦。
103年09月22日 修頒「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投標須知範本」案,自即日起適用於新標案之採購案件(已刊登招標公告者得自行考量是否變更修正招標文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100年10月12日 檢送修正本府100年7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013909300號函頒「臺北市政府(機關全銜)投標須知範本」、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自即日起適用於新標案之採購案件(已刊登招標公告者得自行考量是否變更修正招標文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100年07月26日 檢送修正本府100年7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013909300號函頒「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第100點)1份,自即日起適用於新標案之採購案件(已刊登招標公告者得自行考量是否變更修正招標文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099年12月31日 檢送修正本府99年6月11日府工採字第09930187400號函頒「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第27及73點)1份,自即日起適用於新標案之採購案件(已刊登招標公告者得自行考量是否變更修正招標文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099年06月11日 檢送修正後「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及其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總說明各1份,自即日起適用於新標案之採購案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已修正,請使用最新版本】
099年05月10日 檢送修正本府99年1月4日府工採字第09832350400號函頒「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附錄二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1份,自即日起適用於新標案之採購案件(已刊登招標公告者得自行考量是否變更修正招標文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已修正,請使用最新版本】
099年03月22日 修正本府99年1月4日府工採字第09832350400號函頒「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附錄八授權書(含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自即日起適用於新標案之採購案件(已刊登招標公告者得自行考量是否變更修正招標文件)。【已修正,請使用最新版本】
099年01月04日 「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含修正說明)」及「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應用須知」各1份【已修正,請使用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