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提問日期: 102年01月30日
提問分類: 勞務
提問階段: 規劃設計
提問機關: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提問內容: 您好: 本機關有勞務規劃案件問題,說明如下: (一)依工程會的「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7條,「以日曆天計者,所有日數均 應計入履約期限」,為本機關招標條件。 (2)惟春假連假9日,是否應列計入履約期限或可排除在外?
答覆內容: 一、節錄工程會「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第7條第2款如後:「日曆天或工作天(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一)以日曆天計者,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二)以工作天計者,下列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不計入。1.國定假日:元旦、二二八紀念日、勞動節、國慶紀念日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放假日數免計履約期限。2.民俗節日: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放假日數免計履約期限。3.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及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放假者,免計履約期限。…」。
二、貴院所詢春節連假免計在外之情形,係以擇定以工作天核計履約期限者,方可依契約範本第7條第2款第2目暨其第2子目約定扣除民俗節日(春節連假9日)免計履約期限。本案既經擇定以日曆天核計履約期限,自應依上開契約範本第7條第2款第1目規定,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答覆人: 曾志漢
電話: 02-27208889#1055
電子郵件: pihan@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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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