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發包應辦事項作業程序(採購文件保存作業)

項次 應辦事項 施工廠商 監造廠商 設計廠商 機關 預定辦理期限 檢核結果 法令依據 控制重點 公文範本 使用表單 實例 標準作業流程
A.6.1 採購文件紙本編目成冊       辦理             □符合 (日期:     )
□不符合:
細則112-2 採購文件,指採購案件自機關開始計劃至廠商完成契約責任期間所產生之各類文字或非文字紀錄資料及其附件。        
A.6.2 招標文件、契約文件及開決標錄影畫面電子存檔(如光碟片)       辦理             □符合 (日期:     )
□不符合:
  紙本採購文件應另以電子化方式保存。        
A.6.3 簽報歸檔作業       辦理             □符合 (日期:     )
□不符合:
  採購文件歸檔作業應簽奉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A.6.4 上傳工程契約書及圖說電子檔       辦理             □符合 (日期:     )
□不符合:
  契約及圖說電子檔應上傳工程履約管理資訊系統,以備查考。        
A.6.5 採購文件紙本歸檔       辦理             □符合 (日期:     )
□不符合:
採購法107、細則112-2 機關辦理採購之文件,除依會計法或其他法律規定保存者外,應另備具一份,保存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