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提問日期: 096年07月20日
提問分類: 財物
提問階段: 規劃設計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提問內容: 本局擬製作供高齡者佩帶之反光手環1批,以提高其夜間行路安全,招標文件內該等手環除反光材料及檢驗標準已明定外,另材質、結構、耐磨性及耐水性等部份預計於招標文件內載明由廠商自行規劃設計,請問本案以「異質性最低標」方式,抑或最低標方式辦理為宜。
答覆內容: 一、本案若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可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採用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或擇二家以上最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或比價。
二、若本案屬公告金額之採購,且具若干項目及程度之異質性,得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以「異質性最低標」方式辦理。
答覆人: 林鼎傑
電話: 1055
電子郵件: pad00@pwbmail.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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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