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 (日期: )□不符合:
細則112-2
採購文件,指採購案件自機關開始計劃至廠商完成契約責任期間所產生之各類文字或非文字紀錄資料及其附件。
紙本採購文件應另以電子化方式保存。
採購文件歸檔作業應簽奉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契約及圖說電子檔應上傳工程履約管理資訊系統,以備查考。
採購法107、細則112-2
機關辦理採購之文件,除依會計法或其他法律規定保存者外,應另備具一份,保存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