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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提問日期:
中華民國098年01月15日
提問分類:
勞務
提問階段:
招標
提問機關:
其他
提問內容:
請問開標時投標文件標價與投標清單標價不同,以那一個標價為准;請幫我解答謝謝
答覆內容:
一、政府採購法中(下稱本法)之「標價」,即為廠商投標文件之報價,依據「投標標價清單範本」第2點:「本清單所標示之總價,應包括招標文件所規定之所有應由廠商得標後辦理之履約事項之價金。」,可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及「投標標價清單範本」。
二、所提問之「投標清單標價」,查採購法並無此名詞,是否即「詳細價目表」,宜再澄清。
三、貴局如有採購相關疑義,請依行政程序洽詢直屬上級機關,本府答復內容僅供參考。
四、本府訂有府頒投標須知範本供所屬機關參採,其附件納有投標書(即標單)供廠商填入標價,歡迎參考,依本府投標須知範本第24點(一)、2、(3)、b、(a):「…如有不一致,報價以投標書所載為準。」,建議 貴機關得於招標文件明訂,以提升採購效率並避免爭議。本府投標須知範本可至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http://pwb.tcg.gov.tw/bid_system/)之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本府法規/招標文件範本之項下下載。
答覆人:
採購管理科
電話:
1999*1056
電子郵件:
pad00@pwbmail.tcg.gov.tw
附件下載:
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