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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提問日期:
中華民國099年10月11日
提問分類:
勞務
提問階段:
履約管理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提問內容:
鈞府99年8月5日府授工採字第09930237300號函略以:本會99年度臺北市客家文化節系列活動為8月份受稽核案件,99年8月30日張慶雲委員.許峰健委員至本會稽核前述採購案,所指缺失及建議事項,本會獲益良多,惟尚未接獲稽核監督報告及受稽核機關提報缺失改善辦理情形之公文,因本會委外活動勞務採購案甚多,如客家文化節之採購缺失改善辦理情形,可作為類案採購借鏡,請問何時可接獲稽核監督報告及受稽核機關提報缺失改善辦理情形之公文?
答覆內容:
有關貴會所提事宜,因9月份議會期間事務及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下稱花博)相關議題,本府採購稽核小組(下稱本小組)奉示刻正辦理花博相關採購之專案稽核監督業務,因案件數過多,且奉指示優先全力投入辦理該採購稽核;是以,本小組除趕辦花博專案稽核外,對貴會要求事宜亦一併儘速辦理,尚祈見諒。
答覆人:
朱俊星
電話:
1052
電子郵件:
chchu@pwbmail.tcg.gov.tw
附件下載:
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