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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日期:
0971211
提問機關: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提問內容:
本處工程於97年10月竣工,刻正辦理驗收事宜,惟承商辦理第1次估驗計價時,發現該工程編列2筆保險費用,承商僅投保一筆,請問現正準備進入驗收階段且保險期間應涵括到驗收,那是否需再辦理投保事宜(未保的那一筆)且投保日期要從何時計算??謝謝
提問日期:
0971211
提問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
提問內容:
財物採購標餘款如要使用需要如何辦理才能夠動支
提問日期:
0971209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提問內容:
你好,有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乙案。請問有授權代理證明文件是否可視為原供應廠商。(本案原供應廠商為日本廠商)
提問日期:
0971209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提問內容:
最有利標採購作業自我檢查表 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含統包),評選規劃設計服務廠商,依「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第12點:「評選決標後,主辦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一個月內,於機關網站公告評選委員名單、評選結果及各評選委員之評審意見,為期七天,該網站公告之檔案資料並應保存一年以上。」
提問日期:
0971208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提問內容:
為辦理98年度「檢查員特殊健康檢查」勞務招標,敬洽 貴單位給予正確招標方式之意見。本案為單位預算費用,預計290,000元(1人/10000元),係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其與現行公務人員年滿40歲健康補助費,由受檢人自行墊付至合法公私立醫院健檢後,再由受檢人檢據向機關報領請款之方式,似有不同,為確認正確招標方式及作適法行為,敬請 給予招標相關意見。
提問日期:
0971205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
提問內容:
請問就業博覽會整體委外標案適合的招標方式? 標案內容: 本中心預計於98年委外辦理就業博覽會 預算金額200萬,共辦理4場次 須委請廠商針對每季活動辦理下列事項: 1、活動行銷宣導:運用廣電、平面及網路媒體通路宣傳 2、活動企劃執行:場地租借布置、活動安排設計、活動資料設計、活動現場佈置等 預計招標方式:請廠商提付企劃書評選(包含活動規模、辦理方式、運用媒體宣傳內容及方式、媒體效益、預期成果) 有詢問過其他縣市辦理類似活動的單位,他們是以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不知是否可比照引用
提問日期:
0971202
提問機關: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提問內容:
您好!請教關於物價調整方面問題。工程合約已訂:「本工程得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工程款」,因近來物價有下跌趨勢,請問(1)機關是否須主動提出調降工程款項之職責。(2)惟廠商於本年度前次工程案件亦未提出物價上漲調整之請求,若基於前述-前案(廠商承作之前1案未申請上漲調整)雖於合約訂有物調規定但該案已驗收結算完成,得否依「機關已訂約施工中工程因應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補貼原則」之第四點:「…..廠商完工結算後提出要求者,機關受理期限為97年12月12日….」,據該原則給與物價調漲之補貼。(3)另關於案件後續擴充部份,如已於原招標文件標示以換文方式依原合約條件'金額續約時,其物價指數是否為換文之時點及後續擴充案完成竣工之時點相比較。請惠予回復,謝謝!
提問日期:
0971128
提問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提問內容:
1.本處受停管處委託辦理一公有停車場整建維護(外牆拉皮)技術服務採購,包括(1)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採購及其履約管理(2)監造技術服務之採購,不含履約管理(因後續工程係由停管處發包,故監造服務履約管理由該處辦理),各分別預算金額為規劃設計服務600萬元,監造服務400萬元 2.本處可否採將該規劃設計與監造二技術服務"合併招標,分別訂約"方式辦理採購(採購金額依細則第六條併計為1000萬元,為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另規劃設計契約由本處擔任契約甲方,監造契約由停管處擔任契約甲方? 3.承上,上開二技術服務契約(規劃設計.監造)於後續履約時如有變更設計.或驗收作業時其核准與監辦係依個別契約金額認定為公告金額以上,抑或全部認定為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因涉及變更設計核准是否需報上級,以及驗收是否需請上級監辦) 4.另停管處於技術服務履約管理時其上級機關是否為交通局?
提問日期:
0971125
提問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提問內容:
1.本處目前預計辦理一工程規劃設計作業,因預算因素無法將該工程之監造併辦理,請問可否將該工程之監造依22條1項7款列為後續擴充項目? 2.承上,如果可以在規劃設計採購案時(準用最有利標,訂有底價)是否須將監造作業列為評選項目之一? 3.廠商"印模單"功用為何?否可列為廠商資格一部份?(涉及未附將列為不合格標)
提問日期:
0971121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有關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及97年6月公布之補貼原則調整工程款問題,承商已來函要求依規定,辦理97年物調事宜,本工程96年開工,至97年年中完工,施作項目僅以金屬鋁面板及搭架工資,係為一般單純之牆面裝修,本公司於96年8月已派員至工廠辦理材料廠驗,經查承商已完成本工程之所有訂料工作,並已提出全部材料之出廠證明,非每月分批購料,其購料成本並無受97年物價上漲之影響,若需辦理物調,有難其辦理補貼之需要,另依契約規定機關得依規定辦理物調,請問可否依承商訂料時程之證明,及非每月購料之因素,不同意辦理物價調整。
提問日期:
0971120
提問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
提問內容:
本校採購教學設備數位攝影立體顯微鏡(S630-L三目立體顯微鏡、L76型鹵素燈上下光源平台、S-630顯微鏡觀測鏡頭,價格36000)及立體顯微鏡(0.5MM網格刻畫玻片、S-620L雙目立體顯微鏡、S620顯微鏡觀測頭、L76型鹵素燈上下光源平台,價格23000),上網招標決標後,廠商依約送貨,經初驗及複驗規格貨樣與契約相符。但是在初驗合格後,試驗階段自然科教師發現雖然顯微鏡的功能很好卻和實際教學的需求不合。詢問之下才了解到各種不同的顯微鏡功能有很大的差別,當初開立規格時因為專業不足,不了解顯微鏡有各種不同的規格及功能差異,所以僅表達要買具有數位攝影的顯微鏡,但是教學實際需求需要能夠觀測微生物的功能,只有生物顯微鏡可以達到此需求。本校為顧及教學的實際需求,可否用契約變更的方式,取得廠商同意換購相同價格的生物顯微鏡(價格約9800)數台(學生用),以符合實際的教學需求。或者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處理此項問題,非常感謝。
提問日期:
0971119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本公司某件工程案件,目前已辦理工程結算作業,其中有工作項目為高空高架作業費用,採1式方式計價,因本工程僅施作金屬面板安裝,須使用高空高架作業,承商於施作時,確實依契約規定按圖施工,並於施作區域確實搭設合格之施工架,於辦理結算時,金屬面板安裝結算實作數量少於契約數量,該項目依契約實作數量規定,以結算實作數量計量,另高空高架作業部分,因採1式方式計價,並無依金屬面板項目採量化方式,及本契約並無規定承商須提送高空高架作業之工項明細,或其他計量相關規定,本公司是否可依契約1式金額全部給付?若不能採1式金額給付,在不衍生契約爭議之前題下,需採何方式辦理計量?
提問日期:
0971117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提問內容:
敬啟者: 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六條之一第三點「本委員會全部委員姓名、職業、評選優勝廠商或評定最有利標會議之出席委員姓名」,請問此規定係在評分總表中要載明全部委員姓名、職業及出席委員姓名;或是僅需載明出席委員姓名即可。由於決標公告將會公佈全部委員姓名、職業,為何在評分總表內要載名委員職業,是否有特殊用意。
提問日期:
0971113
提問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提問內容:
有關本局將辦理98年度「查獲1公克以下毒品檢體委外檢驗」勞務採購招標案,而承作本案之檢驗機構須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概括選任之「毒品檢驗單位」,北區僅台北榮民總醫院(毒物科)及交通部民航醫務中心2家符合資格;故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或第9款或是其他款項之限制性招標規定。
提問日期:
0971112
提問機關: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提問內容:
本工程因實際進度落後預定進度已逾20%,故本公司依契約規定辦理於9月中旬去函通知承商終止契約,承商於接獲通知次日起20日內向本公司提出異議,本公司於收受異議次日起15日內回復承商,承商亦於收受本公司異議處理結果15日內向 貴會提出申訴,在此期間,本公司可否因舊約尚未完成部分已嚴重影響車站外觀、整體性,及為利年度預算之執行等事由,另行辦理新約招標作業?請惠予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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