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承辦人:
高鈺雯
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6
傳真:
27239354
電子信箱:
ywkao@pwbmail.tcg.gov.tw
發布日期:
中華民國099年03月08日
發文字號:
府工採字第09910821000號
主  旨:
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4條第1項第4款認定政府採購法第61條所稱特殊情形,業經該會於99年3月4日以工程企字第09900079840號令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99年3月4日工程企字第09900079843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工程會基於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權責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4條第1項第4款認定以旨揭發布令機關採購公用事業依一定費率供應之標的,除依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辦理者外,屬政府採購法第61條所稱特殊情形,免刊登決標結果之公告。
三、本案將登載於本府工務局網頁(http://pwb.tcg.gov.tw/)之採購業務資訊網/採購事務/採購法令/本府採購法規/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下,可逕上網參酌。
正  本:
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工務局除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所屬各工程處
副  本: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