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03年1月8日工程企字第10300009620號函辦理。
二、旨揭範本之修正重點包括依內政部102年11月5日台內建研字第1020850774號函檢送「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修正核定本之「公有智慧綠建築實施方針與實施日期」(第11頁至第14頁),增列申請候選智慧建築、綠建築證書及取得智慧建築、綠建築標章之相關內容;依內政部102年10月28日「102年度營建土石方處理協調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紀錄」,增列廠商應就有關土石方處理建議提送機關審查之情形;及比照工程會其他契約範本修正之內容。
三、旨揭範本及修正對照表公開於工程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本案相關函文亦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https://pwb.tcg.gov.tw/bid_system)之採購相關解釋函之項下, 貴機關可逕行上網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