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提問日期: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3日
提問分類:
勞務
提問階段:
驗收
提問機關:
大安高工
提問內容:
本校辦理勞務採購時,其性質較為特殊之類別:如專案研究、專題研習營、校外教學參觀等 ,不易採用一般工程、財物案之驗收程序,可否依主辦單位備具之書面憑證,採書面驗收,免辦理現埸查驗?
答覆內容: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0條之1規定:勞務驗收,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方式辦理;其書面驗收文件或審查會紀錄,得視為驗收紀錄。本案可依前述規定辦理,免辦現場查驗,惟應於契約條文明定之。
答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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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